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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纠纷

发布来源:本站     发布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06    浏览次数:

徐某所居为青岛市某路某单元502户,楼上产权人为宋某。2009年12月,宋某将其房屋租给某咖啡馆员工,因众多租客夜归造成的令人难以忍受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徐某一家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并导致徐某妻子发生心脏病。2010年3月起,又造成徐某天花板渗漏,致使与卫生间相邻墙壁及天花板均发生渗漏,掉墙皮。

徐某通过各渠道解决均未果,在万般无奈下情况下,徐某找到我所律师,我所律师认真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为徐某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的可能性和合理性做了分析。后又发现宋某已将房子卖给刘某,我所律师抽丝剥茧,积极帮助徐某准备证据,其中就搜集证人证言就有11份,后又协助徐某搜集准备大量的其他证据。在庭审过程中,我所律师主张宋某赔偿徐某的经济损失、医疗费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并为此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做到了有理有据,最终得到了法庭的支持,实现了诉讼请求。

近年以来,房屋租赁已成了普遍现象,而租房者尤其为群体租房者,其生活作息等各方面的问题严重了影响了周围邻居的生活,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徐某的胜利不仅仅是得到了赔偿,更是消除了其一直影响其生活的半夜噪音,彻底解决了徐某多年的困扰,达到了诉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