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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丰华 男 1967年10月9日出生 汉族 山东海利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中国石化第十建设公司工程师 一九九一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 青岛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青岛市律师协会理事 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和WTO专家资格   青岛市优秀律师

擅长领域: 房地产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海事海商合同纠纷 经典案例: 1. 胶南市泊里镇魏家滩村百余户滩涂养殖承包户与村委会承包合同纠纷案:养殖户承包虾池后当年即发生虾灾全部死亡,因而七年没交承包费,因此村委会诉至法院。此案经历两审,为承包户免去了百分之七十五的承包费。2、平度贸易城火灾案:贸易城夜间突发大火,五位业主房中物品被烧,无人愿意承担责任。代理人认真分析原因后果代租赁户状告平度市工商局和市场发展中心,最终两被告共同赔偿 .其财产损失10万余元。3、中日合租纠纷案:某省外贸企业和日本株式会社成立了合资企业,两年后产生经营分歧,日方以中方出资不到位构成违约及单方解除合同为由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几百万元。代理人渊博的法律知识征服了三位仲裁员,裁决驳回了其绝大部分诉讼请求。4、马某等抢劫杀人案:马某、钱某和国某三人在兰州抢劫并致受害人死亡,在钱某与马某作用相当,马某被判死刑的情况下为钱某辩护成功,钱某仅判处有期徒刑11年。5、域名争议案:德国一世界500强碳素企业以青岛一碳素企业注册的域名侵犯了其专有权为名要求其返还,历经仲裁、北京法院一、二审、上海法院一、二审历时两年终于尘埃落定,此案被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编为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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