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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照   男   汉族   一九六九年十月二十七日生,籍贯山东省平度市。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山东省华侨中学。一九八七年底进青岛卫生纸三厂担任企业供销工作,后在该企业中担任会计工作,同时担任企业综合统计工作及青岛卫生纸三厂所属企业——青岛电子纺织设备厂的会计主管,期间负责完成所有任职企业的会计制度改革。一九九三年调至青岛平度第一造纸厂任财务负责人,期间参加国家高教自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学习,获山东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继获本科学历,以所学专业在企业中兼任企业法务,熟悉工业企业各环节工作及所涉法律事务。二零零九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辞去时任所有职务,专职从事律师工作。